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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

2025-05-07

近日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〉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〉的通知》,推动水泥、焦化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。

根据两个《提升方案》,2025年底前,力争全省50%的水泥熟料产能、60%的焦化产能完成改造,到2028年底前,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、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,其他区域力争80%水泥熟料产能、焦化产能完成改造。新建(含搬迁)和改扩建水泥、焦化产能投产时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。

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指对全部生产环节(矿山开采及输送、原料破碎等)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、无组织排放、清洁运输实施全流程升级改造,完善监测监控设施,系统提升环境管理水平。

《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》明确了全面排查明确改造任务、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3方面重点任务。根据方案,山东省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,落实好税收、金融、差别化电价、差异化管控等相关政策措施,加强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,协助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,保障改造任务顺利完成。

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,包括有组织超低排放、无组织全流程收集治理、物料运输清洁化、监测监控及环境管理规范化。《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》明确了全面排查明确改造任务、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3方面重点任务。根据方案,山东省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,落实好税收、金融、差别化电价、差异化管控等相关政策措施,加强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,协助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,保障改造任务顺利完成。

来源:新黄河